职业详细信息:
职业名称:宠物医师
职业编码:X5-03-05-07
职业描述:从事宠物疾病临床诊断、治疗以及宠物传染病、人畜共患病防治和控制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 询问宠物的主人或者看护人员宠物的病史,尽享医学检查、书写病历、记录病案;
(2) 实施化验、影响、穿刺技术以及其他诊断程序;
(3) 无对化验和检查报告及结果进行分析,做出诊断,组织器官移植、助产、接生、修复牙齿、放射治疗、超声介入活检、中医方法等;
(4) 开具处方,向宠物主人或看护人员讲明宠物的喂药要求和护理方法;
(5) 利用必要的医疗设备、器械、药物、输氧、补充营养物质、输血、替代治疗等手段治疗宠物疾病;
(6) 对宠物疑难病历进行会诊或转诊;
(7) 观察宠物术后病情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8) 隔离感染传染病或人畜共患病的宠物,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上报疫情;
(9) 开具宠物疾病诊断技术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