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调,针对有相应基础具备条件者代为申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规定自2005年起各行业人员必须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国务院2009年22号实行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通过鉴定后,由定点的政府行政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封面冠“中华人民共和国”,烫金国徽,证书防伪、联网。它是实行就业准入控制,持证上岗,与工资待遇相对应,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衔接、实施劳动监察、劳动合同监证的有效证件,是持证者求职、任职、开业或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证书上有政府部门查询电话和网站,上网查询认证,全国通用,中英问对照,出国有效,双边、多边认可。